报道段霖夏求学艰难 记者成被告

--李富华称看了报道才捐出4万元;要求该记者赔礼道歉

www.dokg.com   2008-3-26 18:29:54  来源: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刘虎) 李富华与段霖夏之间旧案未解,新案又生。昨日上午,李富华又将最先报道段霖夏的记者告上万州区法院的法庭。该记者曾在报道中称段是成绩优秀的寒门学子,但段霖夏的一封家信显示他成绩平平。

    索赔5角买报钱

    “我是2003年看了段霖夏不惜当‘棒棒’求学的报道,才决定资助他到北大读研究生的。”李富华告诉记者,昔日将段霖夏描述为“成绩优秀的寒门学子”的新闻报道严重失真,遂将该报道的作者冯某告上了法庭。

    李的诉状称,他当年对报道的事实深信不疑,想到自己自幼家贫,没有受到多少学校教育,便先后向捐段霖夏捐款4万元。当地还有数百人参与了资助段的行动。

    直到2007年,才得知段早已退学,且段求助和受助期间还在与人合伙经营“话吧”,段家父子没有当过棒棒。

    李富华认为,冯某作为新闻从业人员,应对其新闻的真实性负责,请求冯某对不实报道公开赔礼道歉、赔偿五角钱买报款等。

    被告缺席庭审

    昨日的庭审,冯某未出庭应诉,也未聘请代理人应诉,仅寄来了一份答辩意见和一份证据复印件。该答辩意见称“报道完全真实”。

    法庭宣布:冯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决定缺席审理该案。法庭还当庭否定了冯某的答辩意见和“证据”。 我市多家新闻单位旁听了此案审理。

    家信证明成绩平平

    李富华的代理律师倪世钧当庭举示了多组证据,证实冯某的报道“内容虚假”。倪还宣读了一封段霖夏在燕山大学读大二时的家信,“儿子很惭愧,一直上了两年大学,成绩成绩上不去,没有几等几等的奖学金”。

    倪世钧称,这足以说明段霖夏并不是冯某当年报道中提到的因为贫困而刻苦努力、成绩优异的大学生。

    段家受助当年曾开厂

    法庭上,李富华及其代理人还向法庭出示了段霖夏父亲及其哥哥2003年在渝鄂交界处的湖北省利川市谋道镇龙水村8组开办鞭炮厂的证据,而当年正是段父向报社求助、段霖夏接受社会捐助的那一年。

    昨日,该案没有当庭宣判,法庭称将改期再审。 

    案件回放

    2003年,段霖夏考上北大研究生,学费近5万元。有媒体报道段家父子为筹学费去当棒棒。李富华开始资助段霖夏,至2005年2月,他共为段汇款约4万元。

  而2007年,李富华却发现,段早在2004年就退学了,并于2005年出资25万元与他人开了一家公司。

  2007年7月,李富华将段霖夏告上法庭,索要4万元善款。(本文来源:重庆晨报2008年3月26日第25版)